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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财政厅和环保厅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排污《关于调整我省排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费差该省开始执行新的异化月日排污费征收标准。 新的征收标准突出了差异化的征收政策,差异化征收因子为二氧化硫、标准氮氧化物和烟尘。出台企业污染物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起执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超标部分按调整后排污费征收标准加1倍标准征收;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河南企业,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排污,超标部分按照调整后排污标准加1倍征收;同时存在污染排放浓度值超标和污染排放超过总量指标两种情况的费差,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异化月日淘汰类的,也按照调整后标准加1倍征收排污费。征收 标准 |